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证人不能到庭作证的法定条款是什么?

证人不能到庭作证的法定条款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谓“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情况应当根据实际的司法审理程序来进行处理,但证人的证言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证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允许的形式来进行作证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对当事人进行判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会如何判决?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会如何判决?依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什么是嫖娼罪,有哪些处罚?
      由于嫖娼有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我国都是不允许嫖娼和卖淫行为的。不过我们也都知道,即使面临道德和法律上的禁止,嫖娼卖......


·最新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出现交通事故以后,要及时的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包括如何处理事故车辆,双方的责任如何划定,伤者如何进行救治等等都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注意的......


·很多人买房时都觉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可住进去之后却变了
      很多人买房时都觉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可住进去之后却变了样。现实中,往往在实际居住使用过房屋之后,才会发现房屋可能存在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


·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写几个人 一、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写几个人?
      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写几个人一、专利申请最多可以写几个人?专利申请不管写几个人都是可以的。根据《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


·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由公司与企业员工签订的
      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由公司与企业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那么,法律保护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吗?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又是怎么保护的呢?这一些问题对......


·孩子在商场受伤怎么办,相关内容有哪些
      孩子在商场受伤怎么办,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孩子在商场受伤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何收集?
      家庭成员之间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作为受害方,可以提出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既然是刑事案件,法......


·起诉离婚一审怎样才能判离
      起诉离婚可能会出现二审的情况,当然也是会有二次、三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而对于起诉的一方而言,自然是想能够一审就判决夫妻离婚。那此时法律......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
      说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在各个地方的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


·诉讼费缴纳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费缴纳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诉讼费是指:诉讼的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预先缴纳一定的费用。诉讼当事人要交纳诉讼案件的受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