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非全日制用工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全日制用工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对具体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国际劳工组织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是:低于法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就业形式。我国劳动合同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采用每周工作时间结合周工作时间的标准,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同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同一单位中,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将构成一般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小时,即使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将构成一般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二、具体情况这里的工作时间应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偶尔要求劳动者进行加班,凡超出约定工作时间以外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为体现全日制用工的特点,禁止用人单位长期要求劳动者加班。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将非全日制用工界定为“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五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三十小时的用工形式”。应该说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借鉴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意见》的规定,但在时间标准上要比《意见》中的标准严格,分别缩短了一小时和六小时。与各国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相比,劳动合同法确定的标准也是较严格的。这可以看出我国立法者对非全日制用工这个新事物首先是承认了,但比较谨慎,为防止为全日制用工对全日制用工造成冲击,因此规定的条件比较严格。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规定,是国家在法律层面出台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来进行劳务工作,另外还需要对劳动工作的时间规定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监视居住的期间折抵刑期吗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


·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基本上都是
      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基本上都是机动车集中进行年检的时间。而要是机动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年检的话,在被交警发现之后......


·工伤劳动关系怎样确立?
      劳动者遭遇到工伤事故的伤害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第一个步骤是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确定......


·一次付清购房
      一次付清购房,此种方式购房时间短谈妥购房细节后,付款当天即可去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房地局办理过户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也就是说看好房后大概......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前个月是试用期)。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从事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


·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怎么维权
      现实生活中,很多买卖交易的行为都是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的,比如一般的超市购物等等。此时,如果买方的权益遭受损害,对于买方来说,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怎......


·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人民法院......


·对工伤鉴定不服不可以直接起诉
      对工伤鉴定不服不可以直接起诉,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


·抢劫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属于重罪,因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但是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需要考虑到追诉时效的问题,只能在追诉时效内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


·离婚两孩子女方不要也不出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双方离婚,法院将子女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则另一方虽然没有判责,但也要给予子女一定的抚养费。抚养费可以以一个固定的时间段来支付,大多数家庭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