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什么时候放人?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什么时候放人?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必须放人。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检察院不逮捕的话公安机关怎么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在37日之内就必须向检察院提出批捕申请。如果检察院在在规定期限之内将案件处理完毕,下达不逮捕的命令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是公安机关可以继续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你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只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你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只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二、如果不是买房,中间断了一个月也不影响什么;三、补缴最好的方法就是,由你出钱请现在的公司在补......


·维修车辆期间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维修车辆期间的误工费怎么赔偿?4S店恐怕是不会赔偿误工费的,相对而言,赔偿交通费的可能性更大些,虽然没有硬性规定,但考虑到顾客满意度,4S店会进行......


·一、出租人无故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无故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法条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根据《民法典》第七百......


·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些方式?
      常见的网络诈骗有哪些方式?在如今的互联网发达的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距离近了,网上购物也很方便快捷,出门也都不需要带现金了,但是互联网快......


·民事诉讼法反诉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反诉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所谓反诉,其实也就是在民事诉讼当中,被告成为原告,向我国人民法院对原告提出相关诉讼,这种情况其实在民事法庭审......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代通知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变更监护人的条件都包括哪些?
      变更监护人的条件都包括哪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一是监护人不具......


·判拘役五个月在哪里服刑
      判拘役五个月在哪里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一、什么是代理合同代理是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是如何规定的?
      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两个月,刑事拘留后的三日(特殊情况七日)(流窜、结伙作案三十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被逮捕后......


·法律规定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