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对笔迹鉴定的质证?

如何对笔迹鉴定的质证?主要是从鉴定程序方面去质疑鉴定的证明力,包括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找到相关笔迹鉴定的程序性规定一一对照看有无违反之处)、用于比对的检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鉴定方法是否科学。此外,也可以通过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一方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人或鉴定机构与本案结果是否有利害关系,来质疑鉴定结论的证明力;鉴定人或鉴定机构过去是否有过同类鉴定结果被推翻的记录。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对于笔迹鉴定,一般要判断其是否具备真实性,需要有专门的笔迹鉴定人员才能看得懂笔记鉴定的报告结果。且笔迹鉴定本身就是由法院指派的相关机构才能进行鉴定。如果是个人寻找的私人机构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必须在第三方公正的状态下才能够进行产生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1.房屋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如何分财产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如何分财产?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3、双方的共......


·怎样向广州劳动局投诉用童工?
      广州是一个经贸发达的地方,自然就会有很多厂商。而有些厂商为了能降低自身企业的用工成本,而向外招聘一些未满16岁的童工。当消费者发现有厂商聘用一......


·一、有关赠予遗嘱何时生效?
      一、有关赠予遗嘱何时生效?在立遗嘱人未去世之前,遗嘱继承人不能开始继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


·取保候审到期1个月之后还会被收监吗
      取保候审到期1个月之后还会被收监吗取保候审是刑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很多时候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


·委托清收的原则和对象是什么?
      委托清收的原则和对象是什么?一、委托清收的原则1、损失最小化的原则。委托清收的目的是在较快的处置效率下,实现资产回收最大化。因此,不能不......


·一、车门夹伤乘客后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车门夹伤乘客后属于交通事故吗?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定性,需要具备车辆、道路、违章、损害、过失这六个要素。客运车内部夹伤乘客不存在违反道路......


·酒驾如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
      酒驾如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一、房屋买卖三方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买卖三方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审查合同签订主体是否适格。应明确其是否为该房屋的少有所有人,如果该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则签订买卖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