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应该重新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情形是:(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怎么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劳动合同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3、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有些公司会在一开始的书面合同当中就明确约定,等这份劳动合同到期了,只要员工没有提出异议,然后合同等于就是自动顺延,而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就是说劳资双方对这种状况都没有提出异议,法律上也能认为双方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逾期还款是什么意思?
      逾期还款是什么意思?一、逾期还款是什么意思信用卡逾期还款是指到了还信用卡钱的日子,种种原因导致自己没有及时的还上信用卡欠的钱,一般银行会在持卡......


·行政诉讼法院的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法院的级别管辖如何确定一、行政诉讼法院的级别管辖如何确定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判刑几年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判刑几年?吃野生动物不会判刑。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行为。......


·父亲死后母亲改嫁遗产归谁?
      一、父亲死后母亲改嫁遗产归谁?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这又分......


·一、交通事故无名氏赔偿金会给谁?
      一、交通事故无名氏赔偿金会给谁?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无名氏死亡,责任方本应该计算赔偿死亡赔偿金,但应该在找到死者家属确定其身份之后。那......


·要约和承诺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
      要约和承诺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要约和承诺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


·诉讼离婚怎么收费,财产保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说的通俗点也就是夫妻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这个过程不仅要花费当事人很多的时间、精力,所支出的费用也是比较多的。而根据法律的......


·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立案标准是数额在5000元以上。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个人转让股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我们在股票交易市场上面交易,买卖股票时,证券公司会帮我们代扣代缴印花税,另外就......


·打了收条后借条要归还么?
      打了收条后借条要归还么?是要还的,收条主要用于表示对方已经收到财务的证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收条主要是在借款还清时出借人给借款人的凭证,证明双......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公司变更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