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传唤当天无罪释放派出所有案底吗?

传唤当天无罪释放派出所有案底吗?传唤当天无罪释放派出所没有案底,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二、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刑事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1、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2、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进行无罪释放,就说明法院经过了完整的调查活动,完成之后的话发现确实不存在犯罪的事实,或者说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过犯罪,必须要无罪释放,所以在这种状态之下根本就不会存在犯罪记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有哪些条件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有哪些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


·怀孕期间男方起诉离婚吗?
      怀孕期间男方起诉离婚吗?《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


·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是空挂户吗?能获得土地补偿吗?
      一、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是空挂户吗?能获得土地补偿吗?  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不一定是空挂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外嫁女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


·企业法和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把企业和公司混为一体,从字面意思觉得都差不多,其实他们之前不管是从概念上,模式上还是从范围上都是不一样的。其中企业的这个概念的范围实......


·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
      毫无疑问偷盗是不合公序良俗的,给他人的合法所有物造成了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盗窃属于犯罪。对盗窃量刑对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


·民法典合同编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编内容是什么?签订合同是每个人都比较熟悉的,因为在生活中我们签订合同的场合是非常多的,在银行办理业务或者在公司入职的时候都会签订合......


·电瓶车醉酒驾驶应该怎么处罚
      电瓶车醉酒驾驶应该怎么处罚?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达到机动车标......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一、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


·犯罪既遂和犯罪终了两者有区别吗?
      犯罪既遂和犯罪终了两者有区别吗?有的;犯罪的终了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可分为实施终了的犯罪和未实施终了的犯罪。如盗窃嫌疑人使尽了所有......


·刑事三分院抗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三分院抗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格式由首部、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生效判决或裁定概况、对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审查意见(含事实......


·高空坠物治安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高空坠物治安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高空坠物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