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赔偿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赔偿误工费吗?要赔偿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有关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方式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或者律师来进行咨询,但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赔偿,如果不涉及到违法的驾驶行为,一般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员工在进行工伤认定以后,即使不进行工伤鉴定,也可以得到用人单位一部分的赔偿金额。但是如果说没有工伤伤残等级凭证的话,最后的赔偿款项肯定是......


·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男女都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此时针对主体的不同,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起诉条件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要是男方起诉离婚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的条......


·一、交通事故农村户口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农村户口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


·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您都明白,无论是作为商业地产还是作为住宅或者其它类型的工程项目,只有做好最基本的防水才能安心的交付项目,......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负债怎么处理?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积累一些共同的财产,当然也......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大多数认为,杀人的就该偿命,因此犯故意杀人的就一定要判处行为人死刑。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杀人行为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都是......


·一些人吃饭喝酒驾车总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就一次不会有危险,但是
      一些人吃饭喝酒驾车总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就一次不会有危险,但是醉驾可能给自己和对方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给家人造成巨大的痛苦。我国对于醉驾行......


·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国内抢注外国商标在法律层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国外商标所有人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拿回商标权,这个过程最好双方协......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


·什么是审查起诉 正常情况下期限是多久?
      什么是审查起诉正常情况下期限是多久?审查起诉指的是审查是否达到起诉的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