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上班时间喝酒职工的辞退是否合法

对上班时间喝酒职工的辞退是否合法?一般是合法的,因为该员工很有可能已经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辞退了不发工资吗?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三、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上班时间喝酒、打架或者旷工,作为成年人来讲,不可能不知道工作时间这样做是对是错。有的时候就算职工没有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可是违反国家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也都会直接辞退的。职场规则是每一位入职员工都要严格遵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


·办理身份证的年龄
      我们知道身份证是我们在国家行使公民权利的唯一凭证。但是身份证的办理有着明确的年龄的限制。所以说不是人一出生就可以办理身份证的。但是一旦过了我......


·工商股东添加流程要什么材料?
      工商股东添加流程要什么材料?一、工商股东添加流程需要什么材料?公司增加股东,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且办理变更手续后,增资扩股、原股东......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商检是一项行政行为,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做出的,这些行政行为并不是免费的,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


·对于意向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对于意向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对于意向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意向合同主要是通过书面方式将双方合作思路明确记录下来,作为下一步谈判或者确定正式协议的......


·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吗?
      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吗?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角度讲,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即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其......


·房产诉讼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房产诉......


·侵犯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物权法规定的是请求权1年,对诉讼时效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诉讼时效应该按民法总则规定的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网络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网络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1、网络朋友欠钱不还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


·一、离婚房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房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离婚房证变更程序主要是:1、首先,房屋产权变更前提背景是这就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之内的,个人财产不必做房产变更......


·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例
      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将工伤事故分别在第一部份人格权纠纷规定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同时又在第六部份劳动争议人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