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关于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关于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1、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第一、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第二、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第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第四、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2、土地使用权出租要注意什么第一、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第二、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第三、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第四、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五、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3、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特征第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第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出租,也就是出租人既要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也要拥有土地上的相关建筑物所有权,再进行合法转移。出租时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双方不得违背该出让合同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孩子欠的债务父母有义务还吗
      孩子欠的债务父母有义务还吗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责任自已承担。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
      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此抚慰受害人家属心灵的创伤。那你知道,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具体是怎......


·多少钱的工资需要交税?
      多少钱的工资需要交税?一、多少钱的工资需要交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1、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


·上法庭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打官司需注意什么?
      上法庭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打官司需注意什么?如今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不少人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想到用“打官司”来维权。对一些从......


·南京闯红灯扣几分
      南京闯红灯扣几分一、南京闯红灯扣几分。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为了拟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执法人员在现实中对一些无辜的犯罪人造成的伤害,特制订了国家赔偿来赔偿这类人的损失。但有些事件也不在国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多久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同时......


·企业合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合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单位发生重大改变,公司辞退员工可以按照裁员的情况来处理,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正常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


·未结婚生子抚养权如何归属?
      随着现代观念的日益开放,还未结婚就生孩子子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渐渐不足为奇了。而对于很多未婚生子的情侣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归属成为困扰他们的......


·非法用工的意思指的是
      非法用工的意思指的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不合法的劳动关系。非法雇佣童工、没有备案登记就招募员工、外籍员工没有被......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的两种情况 一、著作权侵权的行为?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的两种情况一、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