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找专长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交通事故律师 ? ? ? ? ? ?医疗纠纷律师
  
  
  您都知道,各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较往年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6、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一般是国产)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因此,受害人应当尽量使用国产的、中档价位残疾辅助器具为宜。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伤残鉴定费
  
  按实际票据计算
  
  12、后续治疗费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14、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5、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6、被抚养人生活费
  
  计算方法同上
  
  17、办理丧葬事宜支付的交通、食宿费用
  
  18、精神损害抚慰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甘肃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其财产损失是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间接损失中最重要的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就是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交通事故次责交强险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次责交强险赔偿多少?只要投保人有责任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额度就是12.2万元人民币,不管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是一样的,交强险有责任的......


·强奸未遂的怎样处罚2023
      强奸未遂的怎样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


·商品房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拔地而起,商品房建设完工之后,支付款的一部分是要作为质量保障金的。工程质量保证......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几种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例
      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例案情2013年9月2日,A开发公司(甲方)与B业主委员会(乙方)签订了《D小区物业用房、临时门面使用分配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


·投标保证金交了什么情况可以没收
      投标保证金交了什么情况可以没收一、投标保证金交了什么情况可以没收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


·分居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分居协议有什么效力
      当我们还在讨论夫妻应不应分居的时候,有人已经签订了分居协议,那夫妻可以签订分居协议吗?此时签订的分居协议的效力又是怎样的呢?针对这方面的问题,......


·实践中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吗?
      在实践中,单位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吗??其实,对于以实物代替工资的情况,有些员工会选择接受,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不接受,那就要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形......


·教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教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您都知道,在法定节假日不休假仍然坚守在岗位的工作人员是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加班的,那么就会有加班的额外费用,那么您是......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了6.4万是正确的吗?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了6.4万是正确的吗?是否正确就要看受害者的实际情况。1、医疗费:以单据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3、营......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在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感情确已破裂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