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经济补偿金应发还是实发工资

一、经济补偿金应发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几种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首先要求符合法定的情形,否则的话用人单位是有拒绝支付的权利。比如说,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这种情况下最终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解除劳动者的,也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是否高空坠物伤人必有担责人?
      是否高空坠物伤人必有担责人?总有那么无辜的人莫名其妙就被高楼上被人扔下来的东西给砸了,受害人找谁说理去就成了大问题。甚至有些加害人看到受害人......


·快递怕丢失而收取保价费合法吗?
      快递怕丢失而收取保价费合法吗?是合法的,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个邮件内件实际价值一致,每个邮件保价金额......


·孩子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才合理合法?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这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一般来......


·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后会要求工作单位进行赔偿,但是在追要赔偿金前,当事人必须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再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


·聚众斗殴受害人判刑吗
      社会上很多暴力事件,当事人可能并不想用暴力解决问题,但是三杯酒下肚,可能就一时冲动,愈演愈烈,聚众斗殴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有的可能也只是单方......


·抵押合同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
      抵押合同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


·追诉时效审查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追诉时效审查起诉的规定是什么(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1、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多少钱
      如果你以为起诉离婚只会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话,那这样的想法就真的太天真了,案件受理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通常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要交纳,不......


·重婚案简易程序的处理期限是多久?
      重婚案简易程序的处理期限是多久?一、重婚案简易程序的处理期限是多久?重婚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


·社保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吗?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缴费满1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相关养老待遇。但是,一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虽然到了退休年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