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具体有哪些步骤

司法鉴定在案件中经常出现,以提高破案的速度和准确性,申请司法鉴定也是要遵循司法程序的,有了司法程序就可以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那么申请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介绍的是申请司法鉴定的具体程序。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有了程序,司法鉴定才能更有效更有质量的完成,司法鉴定要坚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合法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实事求是,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司法鉴定的程序是需要经过八个步骤,最后是出庭陈述鉴定结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小作坊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小作坊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


·自愿放弃视为放弃抚养吗
      在我们国家许多的离婚诉讼当中,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争议,所以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对于自愿放弃这种行为属于放弃抚养权吗?根据......


·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一起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解决日前,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牵头,与市劳动监察科、市劳动法制科、市劳动监察支队共同为一家外资......


·法院开庭未宣判延后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开庭未宣判延后多长时间宣判?法院开庭未宣判延后一般情况下一个星期的时间宣判,具体情况如下所说,1、民事案件: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民事诉讼......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这里讨论四种收购:无融资收购(以自有资产实现并购)、杠杠收购、换......


·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侵犯或者损害被害人身体的行为。被害人可以是一个健康人,也可以是一个本身有疾病的人。而成立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


·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吗  犯罪分子犯罪后为躲避追捕逃到外地,随后又后悔,想自动投案,希望可以认定自首,获得从轻判决。但是,因为......


·一、买卖不破租赁假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假的租赁合同有效吗?“买卖不破租赁”是为保护承租人的弱势地位而设立的特别制度,其赋予了承租权这一债权具备了物权化的对抗属性,是......


·故意犯罪后又过失犯罪的能判缓刑吗?
      故意犯罪后又过失犯罪的能判缓刑吗?犯罪分子故意犯罪被处罚的,之后过失犯罪属于累犯,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


·过户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在我国民间借贷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人在继续资金的情况下,由于便捷灵活等特点的民间借贷往往是其选择。但是,民间借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