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的徒刑。根据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处罚之后,很有必要先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真的构成此罪,有些时候可能构成的是贪污罪或者受贿罪,这些属于不同的罪名,自然《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也是不同的。另外,本罪在证明方式上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自己证明自己无罪,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而不是由检察院证明其有罪。二、什么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综上所述,作为官员手中的权力也就成为了很多贪心的人赚取不法金钱的工具,但是国家对于这些官员的收入都是有详细的记录和发放的限度的,所以一旦有人账户里有了不合理的财产就会被调查,只要说不清这些财产的来源就可能会被定罪而判五年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故意伤害二级重伤主犯和从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二级重伤主犯和从犯的处罚是怎样的1、伤情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情予以训诫、罚款甚至治安拘......


·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一、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对由于医院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我受伤后还在上班算工伤吗
      我受伤后还在上班算工伤吗?符合认定标准的就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


·对于一些特殊的企业,如军工企业,往往会与入职的员工签订一份保
      对于一些特殊的企业,如军工企业,往往会与入职的员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就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秘密进行保密,此时企业要支付员工一定的保密费。那么保......


·我国法律规定骗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法律规定骗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骗取贷款,涉及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以欺骗手段取得......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针对未成年孩子来讲,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但是在离婚之后,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形发生了改......


·一,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发送律师函诉讼时效就中断了?
      发送律师函诉讼时效就中断了?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发放律师函属于向对方主张权利,可以......


·公安申请检察院批捕多久有结果?
      一、公安申请检察院批捕多久有结果?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


·故意伤害导致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导致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对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