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本犯自己构成妨害作证罪只能找律师辩护吗

本犯自己构成妨害作证罪只能找律师辩护吗?不是只能找律师辩护,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二、数罪并罚的总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超二十五年。数罪并罚的原则是: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超三年,拘役最高不超一年。对于漏罪,即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对于新罪,即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说是本犯构成了妨害作证罪的话,那说明之前当事人还涉嫌构成了其他的刑事犯罪,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找专业的辩护律师,也很有可能会被数罪并罚的,而且,在前期侦查的过程中又进一步妨害证人作证的话,对犯罪嫌疑人以后的量刑是很不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想投资如何成为隐名股东
      想投资如何成为隐名股东?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一、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醉驾可以报交强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醉驾可以报交强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自己的问题处理没有违反规定,自己就可以向有关保险公司进行问题的处置,但是最为重要的......


·
      一,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的承担者是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


·驾驶电动车c1会扣分吗?
      驾驶电动车c1会扣分吗?主要看驾驶人驾驶的电动车属于那种电动车,而且也要根据交警处理情况的,如果交警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到驾驶人名下有C1机动车驾驶......


·公证的特别程序是什么
      公证特别程序是公证机关在办理特定公证事务时。依照法律规定所适用的公证程序。特别程序只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的公证事务。公证特别程序主要包括内容......


·一、存在着醉驾怎么处理流程?
      一、存在着醉驾怎么处理流程?醉驾处罚流程如下:醉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


·企业改制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
      企业改制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退休是按照规定的退休年龄来实施的,到达规定的年龄就可以退休养老了。当然如果由于身体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话......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很多城市家庭,父母去世后,都会留下一套房产,这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或者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


·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
      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一、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借款不还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它是否满足构成诈骗罪的条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1、客体要件......


·商场对商户违约怎么办?
      商场对商户违约怎么办?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实际损失主张损害赔偿,协商不成,起诉解决。《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