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增加注册资本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增加注册资本面临的风险有哪些?1,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是对外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一个尺度,资本越大,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比如说你五十万的时候,如果公司破产了,只以五十万为限承担破产债务的责任,如果你是250万的资本,就250万为限承担责任。2,如果你的200万是实实在在的增资,那么在法律上除了第一条外,并没有什么其他责任。如果你的200万是借来的,增资后要还给人家的,那么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的问题。这一点,工商局是要查的。3,如果你的增资钱是借来的,在做账的时候要谨慎处理。最好别挂在往来上,或者暂挂在往来账上,在一定时间里想办法将其冲销。二、增加资本的方式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2、增加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3、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preemptive right)。4、债转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对于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事项不能进行处理和认定的,还应当结合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处理,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为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建造的房屋称为建筑工程。人们对拟建房屋及......


·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过后会移交给法院吗?
      一、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过后会移交给法院吗?是会移交给法院的;1、刑事诉讼法第33条明确提出:“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


·一、领证未结婚要退彩礼吗?
      一、领证未结婚要退彩礼吗?可以。未领结婚证,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退回彩礼。假如彩礼没有用来买嫁妆,......


·货币补偿基准价是多少?
      货币补偿基准价是多少?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


·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一、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


·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一、什么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


·怎么认定伪劣产品
      怎么认定伪劣产品何谓伪劣商品呢?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伪劣商品如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了国......


·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商业的使用年限多少年?
      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商业的使用年限多少年?在房地产市场中,除了普通住宅外,一些酒店式公寓深受年轻人的喜爱,他们买的公寓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行政处罚当场执行的规定具体如下:《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


·什么是专利权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属于很复杂的知识产权,目前在我国专利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要申请授予专利权才行,否则的话面对他人的侵权行为,可以说也是无法很好的维护......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