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可以吗?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可以吗?《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在民事诉讼法中也是规定了,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不具备管辖权后是需要将案件移送管辖的,那么在移送管辖权时也是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员法院进行沟通和确认,同时被移送管辖权的法院没有合理的理由是不可以拒绝移动并再自行移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肇事逃逸后受害者医疗费如何处理?
      肇事逃逸后受害者医疗费如何处理肇事逃逸后受害者医疗费一般情况下是由受害者自己先行进行垫付,后续如果抓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话,那么是需要由他来进行......


·人体伤害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样的?
      一般来说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了意外的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走工伤保险,但是如果想要走工伤保险的话,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需要相关的人员申请进行工伤......


·一、醉驾法院判完后直接拘役吗?
      一、醉驾法院判完后直接拘役吗?不是。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还可以上诉。因此,必须是判决生效后才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


·员工国庆节算加班工资吗?
      员工国庆节算加班工资吗?算加班工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23哪些可以做为注册资本
      哪些可以做为注册资本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


·伪造信用卡不是盗刷信用卡犯法吗
      伪造信用卡不是盗刷信用卡犯法吗?伪造信用卡的行为也是犯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


·大学生校园高利贷常见的套路是什么?
      大学生校园高利贷常见的套路是什么?一、校园高利贷常见的套路1、诱惑借款。借点短钱,利息不会高一般起借金额不高,但是会让你越借越多。放贷者一......


·厂里招收童工会怎么样?
      时代的发展,业务上的繁忙,使得很多企业和厂家为了压低劳动成本加快生产速度,就会选择招收童工进行劳作。但是他们忽略了我国的劳动法,我国的劳动法......


·夫妻结婚后什么算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后什么算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工伤认定后收据不算报销范围吗?
      一、工伤认定后收据不算报销范围吗?认定后还需要鉴定,鉴定后报销需要咨询申报工伤的社保局,他们会提供具体资料清单。报销所需材料1、医疗......


·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多少可以不用再提取?
      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多少可以不用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