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银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

银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
  
  一、银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金的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二、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包括哪些?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若股东减资后原股东不变,则只要开一个股东会、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5、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减资者、减资的股权额、减资方式、减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6、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9、减资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一致的,虽然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的最低的注册资本的限额,但是由于银行、证券交易类等的公司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业务的运转的,所以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是不能低于五千万的,如果是全国性的商业银行的,是不能低于一个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已分居三年离婚时外债的规定是什么?
      一、已分居三年离婚时外债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分居,离婚时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


·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出租,可以对抗强制执行吗
      考虑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实行“预售+按揭”模式,购房人往往要间隔相当长的时间内才能通过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的现实情况,......


·物业收取保证金合法吗?
      物业收取保证金合法吗?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


·装修公司注册流程
      装修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在我国装修公司是分为很多等级的,主要分为三个等级。新注册的装修公司是三级装修公司,只能承担室内装修的范围,今天我们就......


·空白协议签字没按手印有效吗?
      空白协议签字没按手印有效吗?一、空白协议签字没按手印有效吗?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


·未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有工资吗1、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


·个人独资企业执照可以贷款吗?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执照可以贷款吗?申请条件是怎样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经营,享有全部的经营收益的企业。设立程序简单,可以按照个人的决定进行管......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房地产非法集资形式包括哪些?
      近年来,非法集资如同一个毒瘤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很多家庭因为陷入非法集资,导致生活面临困境。而房地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和老百姓生......


·罚金罚款等税法规定区别是什么?
      罚金罚款等税法规定区别是什么?税收罚金与税收罚款都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违犯税收法律法规而依法强制处以其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和制裁。但两者却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