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一、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种形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第二种形式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在该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第三种形式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二、劳务分包有哪几项
  
  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2、建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4、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
  
  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8、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9、模版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2、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3、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劳务分包也是出现在建筑工程中的,通常由施工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法宝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劳务分包,但是劳务分包单位不能将承揽到的劳务再次分包给其他公司完成。在劳务分包中,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分包分的是分部分项工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哪些?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中地区的案件每件交纳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一、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


·车被追尾怎么处理
      发生汽车追尾事故的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方式: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


·投案自首条件
      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犯罪人主......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的情形有哪些?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的情形有哪些?一、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的情形有哪些?1、企业所留存在公积金高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可转......


·离婚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


·购买商业险工伤可以报销吗?
      购买商业险工伤可以报销吗?一、购买商业险工伤可以报销吗?可以报销,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都属于保险的一种,但是在缴纳强制性和保险性质方面是不同......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进行投资的时候,投资的方式和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一种方式,而土地使用权投......


·一、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