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是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二、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的方面1、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内容基础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3、内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条款违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而显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5、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劳动合同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虽然有些时候可能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一般这种情况下只能认定为部分无效,对于其他有效的内容,还是可以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吗?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要看究竟是因为哪方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而不......


·公司与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与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关系?一、公司与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以下的流程: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


·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
      施工工地人员较为集中,大多是来自不同地区施工队伍,且施工工人基本都是身强力壮的热血青年或中年人,容易冲动行事,聚集在一个工地上难免会因为意见......


·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在生活中,如果办理移民或是继承遗产等等都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如今,成都流动人口逐渐增多,很多人都不太熟悉定居在成......


·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更改孩子户口吗
      可以,孩子抚养权归谁,孩子户口就应跟谁走。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迁移存在抵触或拖延行为,首选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


·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对于劳动者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最关心的应该就是用人单位的薪资福利了。而社保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当......


·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应当如何拟定?
      如果,直系亲属因为打架斗殴被警察局拘留的话,是需要参与打架斗殴的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来亲自书写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的,那么打架斗殴拘留委托书应该如......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是我们相关规定的新内容,我们在遇到民事诉讼的时候关于......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行使中有哪些限制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行使中有哪些限制一、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1、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存在很多争议,就目前比较主流的观点认为,一般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确定。(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