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监外执行后收监的条件有哪些

监外执行后收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另外,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监执行:(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二、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掉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会同时对罪犯适用社区矫正,因此,除了要遵守本身监外执行的规定外,还需要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如果有需要离开居住地,要求先经过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否则的话有可能收监执行。除此之外,要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之后,刑期还没有满的,那也是会被收监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男方要女方抚养费吗?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


·高空坠物砸死人时间不确定,责任怎么认定的?
      高空坠物砸死人时间不确定,责任怎么认定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迁户口可以网上办理吗
      当事人的户籍是否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迁移手续,需要看当事人是否省内迁移户籍,以及当事人所在省份是否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


·传销金额20万判几年
      传销金额20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还有哪些规定?
      在恋爱双方决定结婚的时候,男方家迎娶女方一般是要出彩礼的,彩礼的多少就由当地的风土人情来决定了。如果双方结果未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男方是可以......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离婚是必经的程序。但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以协议离婚这样和平的方式画上句号。有些离婚必须对簿公堂,而且不止一次的对簿公堂时,有......


·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
      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一、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可以,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


·一般的民事诉讼费用标准多少?
      一般的民事诉讼费用标准多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纠纷,纠纷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的话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


·什么是交通安全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