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笔迹鉴定不出来怎么判?

笔迹鉴定不出来怎么判?
  
  一、笔迹鉴定不出来怎么判?
  
  笔迹鉴定不出来也是可以根据其他的证据照常进行审理和判决的,但是通常来说鉴定的环节是要求很高水准的机构进行并利用高科技的设备开展的,所以一般只要接受了鉴定就会得出相应的结论并作为证据的一份交给法院的。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确实存在问题的,可以考虑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有些案件当中要证明一些文书就是当事人签字让其生效或者自己书写的,此时因为没有任何的盖章证明就只能通过字迹来确认了,一般只要是人写出来的文字就能够通过高精密的设备加以鉴定并得出科学的结果的,鉴定不出来的情况非常之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
      不管是在试用期内还是转正之后,其实劳动者都是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的。但在不同的阶段,法律中关于辞职的要求是不太一样的,此时都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


·买房子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买房子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办理个人购房贷款。提交的资料包括:(各银行要求不尽相同)未婚: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单位营......


·犯罪既遂未遂区别主要是什么
      犯罪既遂未遂区别主要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赔偿金吗
      虽然理论上来说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告一段落,劳动者可以按照相关流程正常的和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这并不代表......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


·一,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公司破产时抵押担保财产可以分割。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商标代理人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可不可以
      商标代理人抢注委托人的商标可不可以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司经营......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然而您可能都很难分清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人事关系及雇佣关系之间的区别,甚至有的人认为它们是等同的......


·贷款一般多长时间可以放款
      贷款一般多长时间可以放款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