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几年?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几年?七年以上,酌情减刑,具体情况如下 :1、首先主动投案自首行为属于法律上从轻处罚的一个情形,法院在最后的量刑时也会考虑到这一因素。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逃逸行为与受害者的死亡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刑法上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3、如果逃逸没有造成人员的直接死亡,那么,从自首的情节来看,法院的量刑会在3年以内。此外,如果积极赔偿,并能取得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量刑会得到进一步减轻。4、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一般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撤诉并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也会判刑,但可以酌情减轻处罚。二、具体情况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另外还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谅解协议的,还可以有效的减轻判决的结果,具体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需要收监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需要收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不是被收监,批捕了就会看押在看守所,但不是收监,不到监狱,对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必须具备的法定......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


·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劳动仲裁立案到开庭最迟为25天以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认定强奸罪需要注意什么?
      认定强奸罪需要注意什么?(一)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


·一、交通事故后报警时间有限制性吗?
      一、交通事故后报警时间有限制性吗?交通事故后报警时间是没有时间限制性的,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


·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


·二审判决的生效条件有几种
      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二审判决何时......


·某当事人发生的赠与或物权转移时,有权利行使任意撤销权。任意撤
      某当事人发生的赠与或物权转移时,有权利行使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有除斥期间在各个法规中也有所不同。那么任意撤销权有除斥期间是什么?它的行使条件......


·如何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
      如何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一、如何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1、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


·检察院渎职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渎职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工作上的便利来为自己谋取利益,徇私舞弊是一件十分重大的事情,会被检察院进行严重的处理。不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