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定用工年龄一般是多少岁

法定用工年龄一般是多少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险工作。用工年龄限制:《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三、不属于使用童工的情况(1)非用人单位使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2)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3)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4)非劳动用工行为的劳动 。综合上面所说的,用工年龄就是属于可以正式进行工作的年龄,对于我国没有到达规定的年龄就进行工作的,一般就会以童工的条款来进行处罚;所以,用人单位在招收工作的时候最先就要问其年龄,看是否属于合法牟年龄,这样才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遇到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后不服怎么办?
      遇到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后不服怎么办?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意思就是说如果对一审的判决的结果不服的话是还可以继续上诉进行审判的,得出来的......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二、上市公司融资渠道1、银行借款信贷融......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一、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对于客户不要发票算偷税吗?
      对于客户不要发票算偷税吗?一、对于客户不要发票算偷税吗?这个不算做偷税的。偷税是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


·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借款要约定用途吗在个人借款的过程中,约定好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且用书面借条或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能促使借款双方......


·抢劫罪敲诈勒索界限包括什么
      抢劫罪敲诈勒索界限包括什么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


·没批捕没放人是什么情况?
      一、没批捕没放人是什么情况?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1、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


·要怎么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如果数额较大,就有可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再婚无子女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再婚无子女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一、再婚无子女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离婚协议书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