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或是以欺骗手法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法使商标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局将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且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以下是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条件:1.商标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具体包括情形如下:第一种是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使用标志的商标。第二种是使用《商标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2.以欺骗手法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法商标申请注册成功的。其具体包括情形如下:第一中是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所谓欺骗手段,是指申请人采取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第二种是以其他不正当手法商标申请注册成功的。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法,一般是指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法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法,如通过给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对于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具备宣告无效的条件的,会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二、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的流程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我国的工商部门和商标管理部门对经济市场上的商标进行监管,保护我国商标的正常使用。一旦违反我国的商标管理规定的,应积极的进行办理,宣告这类商标的违法。商标持有人可以提出行政异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讲,有关商标的事项都是比较复杂且专业的,因此在办理商标的相关事项,如注册申请、续展等的时候,往往会委托......


·专利权的权利取得方式有几种
      专利权的权利取得方式有几种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如下所述,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


·法庭行政听证的原则是什么
      法庭行政听证的原则是什么行政听证的原则公开原则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公开原则要求听证程序公开进行,在举行听证会之......


·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可以扣押事故车辆吗
      交通事故中,与事故联系最为紧密的就是事故车辆。我们发现有的时候中,为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一般交警会先扣押事故车辆,但有些事故中却不会。从法律......


·民事诉讼法不能作为证人的人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不能作为证人的人员有哪些?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证人证词是法院认为的非常关键的案件审理要件。因此,对证人是否具备举证能力,也是法......


·如何减轻处罚 怎么从轻处罚
      刑事律师在法庭进行辩护的时候,可以从多个方向提供辩护,其中就包括了争取缓刑、从轻或减轻处罚等等。但在一些情况下是对罪犯从轻处罚,而另一些情况......


·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
      债权债务纠纷的律师收费标准大致是多少?请过律师的人都知道,律师的收费标准依据不同的案子会有不同的报价,那是不是说明律师收费没有依据,是随性收......


·委托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


·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有哪些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有血亲关系的男女之间结婚,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是不是只要有一定要血亲关系的,那么就一律不准结婚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究竟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