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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一、证券类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证券类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一、证券类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证券类注册资本最低是5000万元,公司法规定证券类公司有以下注册资本要求:
  
  1、包含以下业务范围的证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00万人民币,而且必须是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2、证券公司有经营以下任何一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如果是经营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不能少于5亿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第127条)
  
  二、证券公司的筹建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报告;
  
  3、筹建方案;
  
  4、发起人协议;
  
  5、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背景材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及发起人近一年度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拟筹建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7、发起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8、公司章程(草案);
  
  9、筹建负责人名单及其简历;
  
  10、法律意见书;
  
  11、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12、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公司法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由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括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就公司成立时的财产而言,主要是指有形财产。公司成立时的原始财产由股东的出资构成,股东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方式出资,其中,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法第27条第2款、第83条)。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出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构成公司的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为了确保公司具备必要的财产,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成立时的法定资本制,即公司财产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否则不能成立公司。
  
  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公司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选用,但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第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属于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公司法第25、82条),也为公司登记事项之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
  
  公司必须具有完备的组织机构。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人不同于很多其他法人组织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司作为法人并无自然实体,必须设立公司机关以决定和实施公司的意志。公司健全的组织机构是其公司法人意志得以实现的组织保障,它包括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依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大体相同而略有差异,主要表现为前者有较多的灵活性而后者有更强的规范性。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会。
  
  公司要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实现其设立目的所实施经营的地方;公司还必须有自己的住所,其住所可与其场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住所是公司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域,凡涉及公司债务之清偿、诉讼之管辖、书状之送达均以此为标准。依我国公司法第10条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为证券投资本身就是有风险的,而且我国的证券投资市场现在才建立起了初步的管理制度,所以国家对注册证券投资公司的注册要求相对来说也比较高,尽管是这样,还是因为监管体制上的不成熟,才看到在证券投资市场,空手套白狼的案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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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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