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扩展资料《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未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16周岁以下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规定足额支付;将进入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不低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将剩余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第十一条 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纳入公积金管理,必须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淮安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需要通过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征收耕地的,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数计算;除此之外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照该土地补偿费总和的70%除以当地人均安置补助费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外国人劳动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外国人劳动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在仲裁中,劳动仲裁是最常见的,您都知道中国公民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只要确定了管辖地和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可以了......


·如何对诈骗罪非法占有认定?
      按照刑法规定,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骗取公私财产,金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首先要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出自非法占用,这是诈......


·渎职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是结果犯。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一、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可以吗合同无效,一般定金条款也无效,可以要求返还,但不是双倍。对方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


·枪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乱象也变得越来越多,有些非法之徒甚至倒卖枪支弹药,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威胁着每个人的安全,所以我国一直......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利息和律师费是否冲突
      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条关于“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


·国家征收土地人口补偿的土地价格是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人口补偿的土地价格是多少?一、国家征收土地人口补偿的土地价格是多少?1、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


·一、出租人不进行修缮是否可解除承租合同?
      一、出租人不进行修缮是否可解除承租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双方有合同或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法处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


·刑事诉讼法八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八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女方在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的话,之所以想要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抚养,无非就是怕孩子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受什么委屈,总觉得跟着自己可以更好的照顾好孩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