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一、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一、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职工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上班的也可以领工资,但工资标准的话基本上就是最低工资待遇了,而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也允许经营比较困难的这些企业,在跟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重新调整工资待遇,发工资的时间也可以向后延长。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问题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停工停产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30日):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2、停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3、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待岗工资,由于各地区待岗工资支付标准不一,具体待岗工资以当地政策为准。
其实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的冲击都非常的大,特别是很多中小企业,这么长时间不能正常复工可能都已经难以维系。对于职工来讲,本人还是应该做好各种心理准备的,不上班虽然有工资,但所谓的工资实际上只是一笔生活费而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男友和前妻离婚财产没分割怎么办?
男友和前妻离婚财产没分割怎么办?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
·合同法中甲方违约金是多少钱?
合同法中甲方违约金是多少钱?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在非法经营犯罪当中,分为了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不同的情节认定对行为人的处罚当然也就不太一样。那么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呢?包括了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
·土地他项权证延期手续如何办理?
在土地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如果还想要继续使用土地他项权证的,需要办理土地他项权证延期的手续后,才能够继续使用土地他项权证,否则,土地他项权证延......
·男孩被高空坠物砸瞎赔偿规定是什么?
男孩被高空坠物砸瞎赔偿规定是什么?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
·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流程方法
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流程方法土地是人民的根本所在,人民的一系列的活动以及经济都是来源如此,所以在针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认证对待不能马虎,而......
·名义过继是否有继承权?
名义过继是否有继承权?名义过继是有继承权的,被过继孩子是否拥有继承权,它的关键之处是被过继孩子是否与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收养法》已经有规定,......
·一、出租人的法定单方解除权如何行使?
一、出租人的法定单方解除权如何行使?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
·《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是如何规定的?没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婚姻法解释就只有三部。婚姻法的颁发旨在调节家庭之间的矛盾,为了使得更多的人......
·债务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债务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一、债务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