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疫情期间,员工应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加班的具体时间,决定了加班工资的标准,除了延长休息时间的那么那几天外,其它时间是等同于正常上班情况的,劳动者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此时肯定是夫妻就离婚方面的事项协商不下或者说产生了纠纷。而想要法官判决离婚的,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至......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相关管理办法是什么?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相关管理办法是什么?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十六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一、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


·法院拍卖上市公司法人股票程序是什么?
      法院拍卖上市公司法人股票程序是什么?一个公司一旦上市就是一个比较规模大的企业,会有很多的问题要及时的解决,有限公司的股权在民事执行中属于一......


·消费者投诉被工商局立案后如何处理?
      消费者投诉被工商局立案后如何处理?现在不少的企业被曝光出来生产的产品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然如果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发现了问题产品的话,是可以直......


·2023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


·网络诈骗3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3万判刑几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人们接收到越来越多的网络信息,这些信息真假难辨,大部分人都是对网络善加利用,少数人却动了歪心思,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怎么进行分配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说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标准和依据,相信您都会有很多话想说吧......


·近几年来,许多人利用各种手段恶意诽谤他人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
      近几年来,许多人利用各种手段恶意诽谤他人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诽谤罪不仅危害他人名誉,也有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恶劣的......


·行政执法中应回避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执法中应回避情形包括哪些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酒驾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近年来,酒驾醉驾越来越
      酒驾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近年来,酒驾醉驾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同时我国法律对酒驾醉驾的相关规定也愈加完善,那究竟饮酒驾车和醉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