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地税指的就是地方税,和人脉的生活密不可分。地方税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最为熟悉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房产税等等。那么,什么是地税?地税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下文是关于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地税的基本含义
  1、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
  2、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二、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书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此门市座落在 县地税局 楼 单元 室。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一次性交齐,租期为 年。租金为 元整。
  第四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承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应合理按规章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 乙方在承租期间由于用水、用电、用火不当发生的一切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按市价赔偿。
  第七条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承包期满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一次性交纳租金。
  第八条 承包合同期满,乙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它物的处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固定装修及增设的固定设施)。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壹仟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5、承租人在出租内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合理赔偿甲方。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优先乙方租用,但价格按市价随行就市。
  第十二条 房屋抵押金壹仟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上文主要讲述了地税的两大含义以及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书的写法,地税影响着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缴纳地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都不得偷税漏税。而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也尤为重要,涉及到期限、租金以及双方的权利的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法新法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新法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规定有哪些?新法的修订意味着旧法的失效,这是我们国家的规定也是原则,新法优于旧法,这也是历来的我们法律传统当中......


·如果发现公司用童工怎么投诉
      我国现在很多方面都有了巨大的进展,比如说经济方面,文化方面,制度方面。我国现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视的,这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所......


·在一年以内,划痕险多钱要赔偿?
      在生活中,对于有车的人来说,难免会有这样的一些遭遇,那就是:在把汽车停在小区或马路边的停车位或停车场的时候,车身会遭人划伤。这要进行车辆维修......


·只交强险车辆自己撞了怎么赔偿
      事故中你有责的话,交强险可以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最高2000元。报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很多情况下需要你报交警处理,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


·新刑法对偷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刑法对偷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新刑法对偷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股东的注册资本如何取回 一、股东的注册资本如何取回?
      股东的注册资本如何取回一、股东的注册资本如何取回?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


·一方离婚之后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明明说好了是由自己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实际离婚之后却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的情况下,不仅是对孩子利益的损害,同时也会对对......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银行为了防止贷款人违约,一般从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但由于各种各样的......


·在生活中,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交通
      在生活中,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交通出行的方式也越来越方便,现在汽车较为普遍,假如出现交通安全事故,那么多久才能出处......


·公司与公司之间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与公司之间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对公司主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二次酒驾行为,除了处以一千元到两千元的罚款之外,还将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