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无偿保管合同债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无偿保管合同债权责任需要承担吗?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委托帮忙代管物品的情况很多,一般不会收费。这种免费保管的行为在法律上叫“无偿保管合同”。一般情况,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即便是“免费保管”,还是要赔偿。无偿保管合同,是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的认定,主要看当事人的约定,但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推定为无偿。如果保管合同明确约定保管是无偿的,寄存人则无须支付保管费;如果保管合同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依合同意旨和惯例也无法确定是否应当支付保管费的,则该保管合同推定为无偿,寄存人无须支付保管费用。《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虽说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其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较轻,但保管人还是应该尽到与保管自己所有物相同的义务,所以,只要尽了一般义务,能自证其无重大过失,便可以免赔偿责任。但如果有重大过失,还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二、无偿保管过程中义务分类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即行为人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一般有3种不同的标准:一是普通人的注意,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稍微注意,即可预见的情形;二是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注意,是指应以行为人平日处理自己事务所用的注意为标准;三是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是指具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对于一定事件的所用注意作为标准。而如果违反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应认定为重大过失。综合上面所说的,无偿的保管合同就是属于帮助他人代管财物,中间不会收取任何的费用所制定的合同,但如果一方财产有损失的话,那么保管方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所以,双方在协商的时候就要制定好,这样双方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伤理赔保险公司一般多久赔下来
      理赔期限最长三十日。《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


·发现对方有外遇,离婚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很多人其实都是无法忍受另一半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往往在发现对方有外遇的情况下,最终都是导致了夫妻离婚。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那无......


·什么是房屋拆迁许可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拆迁项目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拆迁许可听证主......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
      不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还是在诉讼进行中提出的申请,此时要想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的申请,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


·担保责任是否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责任是否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


·刑诉法延长立案期限有多久?
      刑诉法延长立案期限有多久?众所周知,刑法我国所有法律之中惩罚最为严重的一种,刑事案件一般都会经过诉讼然后进行判决等程序。这一个严谨的审判程......


·善意取得的无权处分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一方擅自出卖其无权处分的财产时,购买这些财产的当事人多数是不知情的善意取得一方,那么善意取得的无权处分是否有效?如果这类的无权处分合......


·非法收养儿童如何处罚
      非法收养儿童如何处罚对于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收养行为,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您要收养小孩,请根据国家《收养法》的相关规......


·征地拆迁时,收到哪些文件就可能面临司法强拆了?
      一、征地拆迁时,收到哪些文件就可能面临司法强拆了?  1、责令交地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


·是不是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孩子缺乏独自生活能力以前,父母对孩子承担着抚养义务,需要负责孩子在生活、教育、医药及其他生活方面的费用花销。即便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处于离婚......


·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
      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一、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