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如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二、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三、单位职工民事行为涉嫌犯罪民事案件一定要中止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全案移送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应采用以下移送方式处理:1)人民法院认为案件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民事纠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2)在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犯罪嫌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已全案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案件,在上述机关侦查期间,当事人又以相同事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对于中止审理的相关原因以及事项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涉嫌犯罪行为的具体调查过程中,如果还存在其它的犯罪事实的,则需要进行数罪并罚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犯罪行为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电信网络诈骗逮捕后怎么判刑?
      一、电信网络诈骗逮捕后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经过会议讨论后通过,这一细则改变了我国过击医疗机构多......


·离婚之后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抚养权问题和抚养费问题。那在确定了抚养权之后,抚养权是否可......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是否能免责罚?
      妻子举报丈夫酒驾是否能免责罚?妻子举报丈夫酒驾并不能因此而不受责罚。醉驾的处罚具体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


·乡镇企业融资的问题有哪些
      乡镇企业融资的问题有哪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发展城市以外地区经济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步。乡镇企业由于地理位置、信息传输、企......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果多长时间?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果多长时间?一、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果多长时间鉴定机关受理伤残鉴定委托后,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


·打人不构成轻微伤能拘留吗?
      一、打人不构成轻微伤能拘留吗故意伤害轻伤以上构成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轻伤以下为行政处罚,按照伤害情节,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1、如果构成轻伤或......


·组织传销案从犯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