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仲裁裁决认定证据错误是否可以撤销裁决

一,仲裁裁决认定证据错误是否可以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当事人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的机构的裁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理论上就很难撤销,即使可以撤销,自己同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只要自己的问题处理在合理的方式下,自己的权益维护是肯定没有问题的,但是事情的处理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多加注意实际的要求,减少失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网络诈骗3万的判多少年?
      现在网络诈骗是一种比较新型的诈骗犯罪行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越迅速,就会有更多的犯罪分子通过许多不法的途径实施诈骗,所以我国对于互联网诈骗的行......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发生诉讼活动的时候,公证机构出具的......


·申请撒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撒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撒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哪些?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


·担保法关于动产抵押的规定有哪些限制类型?
      担保法关于动产抵押的规定有哪些限制类型?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仅除《担保法》第37条规定的不可抵押的财产就没什么了。也就是说我......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你该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你该怎么办?一、面对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


·口头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存在
      口头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2023年因修建地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因修建地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一、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什么?
      一、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什么?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法院拍卖的房屋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的情......


·自己安排拘留时间可以吗
      自己安排拘留时间可以吗不可以。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