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抢劫罪起诉书范文该怎么写

抢劫犯罪属于法定的公诉案件,因此一般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因此抢劫罪起诉书也就是法律中的抢劫罪公诉词。不过这个起诉状该如何写呢?我们带来抢劫罪起诉书范文一份,供你参考。
   一、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抢劫罪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抢劫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二、在写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时的注意事项
  1、态度鲜明,观点明确,立论有据。这是拟制抢劫罪公诉意见书最重要的要求,它直接关系着指控的份量,关系着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
  2、紧抓抢劫罪案件特点,深入揭露犯罪。公诉意见书有重点地抓住情节最恶劣、手段最残忍、后果最严重的问题论述,能深刻地
  3、揭露犯罪,激起公愤,达到预期的效果。
  4、抢劫罪的证据分析要全面、客观。
  5、结尾提出的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罪责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的结论意见要合情、合理、合法。
  6、法理论证,可引用法律条文予以论证,也可从法律理论上予以论证。
  7、论辩灵活。语言口语化,通俗易懂。
   三、抢劫罪公诉意见书范本
   人民检察院抢劫罪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
  案 由×××
  起诉书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一、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如果涉嫌构成抢劫罪,并且已经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话,此时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辩护,因为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如果有律师帮助的话,或许可以争取宽大处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抢劫罪起诉书范文,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民法总则新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新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之前的民法通则已经不再适用,为了更好的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以及人们之见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立法机关......


·怎样确定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根据土地的用途来区分,根据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关于怎样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有疑问,土......


·贩卖毒品罪可以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贩卖毒品罪可以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一、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山西省征地补偿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山西省征地补偿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各地在进行基础建设或者城镇化过程中,都会占用到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也就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山西省为了避......


·无效劳动合同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具体如下: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


·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
      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


·发票作废可以退税吗
      发票作废一般是不退税,算作多缴税款在以后的应纳税款中抵减。如果开票当月开错了,将发票的所有联次都带上还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开发票的地方直接作废......


·离婚分割财产问题要遵守哪些原则?
      离婚分割财产问题要遵守哪些原则?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依据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依靠国家强制力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