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逃税罪的金额是税的金额还是本金?

逃税罪的金额是税的金额还是本金?是税的金额,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 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逃税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基于逃税的犯罪分子违法金额而定,这个违法金额是对税的金额的认定,与本金并没有关系,具体情况下司法机关需要根据不同的涉案金额来对犯罪分子进行判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交通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意外事故赔偿标准:1、事故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过程中的相关凭证作为依据,向事故的行为人所求赔偿。在治疗过程中的手术费、医药费......


·一、请个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
      一、请个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


·新婚姻法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


·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口就业问题提供了不小的帮助。很多小企业......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


·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
      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一、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公司让签承诺书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


·商标侵权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律师收费是怎样的一、商标侵权律师收费是怎样的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


·扣员工代通知金标准
      扣员工代通知金标准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3、如果......


·关于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


·相比于父辈的生活水平
      相比于父辈的生活水平,大家的生活水平肯定有了很大的提高,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财产增多肯定是必然现象。现代人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已经持续了好些年,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