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自愿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2、诉讼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3、人民法院的调解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要是男方在孩子哺乳期内提出离婚的话,一般法院是不会允许的,当然特殊情况除外。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就可以。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三)夫妻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婚姻家庭中,女方哺乳期间是受到保护的,主要就体现在此时男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当然,这不代表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离婚,那当然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由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男方存在特殊情况,那么都是会依法受理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要一起还吗,是合理的吗?
      一、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要一起还吗,是合理的吗?夫妻婚内债务如果是属于双方的那么离婚后要一起偿还的,这种做法是合理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


·演绎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几条?
      演绎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几条?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是一种重要的创作方式,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标准为什么?一、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二、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恪,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规定好明确的时间,然后再进行签订,但是也有时候会遇到合同履行期......


·福州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福州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福州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一)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


·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
      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一、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根据贩毒案件的实情来进行判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


·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意义是什么?
      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意义是什么?一、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意义是什么海外并购的意义要根据具体的公司并购目的确定,大体有以下几种:1、为了海外上......


·重婚罪怎么受理?
      如果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告对方重婚犯罪。但是这个重婚罪怎么受理呢?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才行,......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一、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1、注册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必须填写一个公司注册登记地址;2、无办公场地的客户,租赁一个场......


·?受伤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处理?
      ?受伤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处理?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