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行为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逃逸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二、交通肇事逃逸后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认定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最主要的就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道发生了事故,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是否是想要逃避承担责任。有些时候,可能行为人有驾车离开事故现场,但却是到附近的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投毒未遂怎样处理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投毒未遂怎样处理投毒罪是危害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实......


·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有哪些
      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有哪些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都侵害了专利市场,欺骗了消费者。但是对于两者可能您分的不是很清楚,正确的认识两者,可以更好的......


·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否可以?
      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否可以?一、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否可以?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可以的,法律当中规定代书遗嘱,如果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一、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子女抚养权的分隔情况、抚养费支付情况、减少抚养费支......


·最新无锡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走私毒品的行为分为了输入毒品和输出毒品,并且要求是出入国境线,否则的话就只能是运输毒品。由于各地走私毒品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各地......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一、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结果是怎样的?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


·电信诈骗未遂从犯判几年
      电信诈骗未遂从犯判几年诈骗未遂以诈骗罪定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一、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是什么交强险赔偿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


·一、离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一、离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


·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否还受保护
      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否还受保护?知识产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是不受保护的,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包括: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


·实行计件有加班工资没有
      实行计件有加班工资没有?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