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间如何规定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间如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了6个月的法定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因正当理由没有能够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仲裁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即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只有作为仲裁的当事人才能申请法院撤销,其他人都不可以。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在上述期间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意味着当事人自愿放弃了此项维护其利益的权利,不能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书中所确定的实体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在此期限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注意的是,基层法院没有权利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必须是中级法院才可以。4、应符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仲裁法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内容: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仲裁裁决处理了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争议,或者所裁决的争议事项系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事项;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有违法犯罪情形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变造的;等等。很多时候因为双方的协议达不成一致,自认为比较亏的一方会申请法律上的援助,比如说是劳动仲裁,不过后期双方再次协议最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但是劳动仲裁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不过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否则法院不进行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法对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


·法院判几次会强制离婚
      法院判几次会强制离婚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法院会判离。1、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离婚,半年后再起诉......


·离婚后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种叫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做出分割,那具体又该如何来......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民合法使用国有土地,会获得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妻离婚后对房产的分割、父母赠予子女房产等情况都会涉及到......


·劳动关系确立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确立的条件有哪些?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对于在华的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工作的,必......


·执行和解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执行和解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立协议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


·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一般会怎么判一、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一般会怎么判?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大学生医保政策有哪些
      医保是一个保障我们的医疗的手段,我们在进行使用医保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条件的,为此,我国也是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来应对不同的人群使用医保。......


·玩忽职守给犯人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玩忽职守给犯人减刑的条件有哪些?1、确有悔改表现如果犯人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未成年人盗窃罪怎么处罚?
      一、未成年人盗窃罪怎么处罚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处罚需要根据下列两种情形来判定:1、行为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应当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


·农村楼房征收补偿标准
      在城镇发展过程中,免不了征用房屋进行改造重建的,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自身利益,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但是根据房屋的类型不同补偿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