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不给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给付抚养费怎么办?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之所以需要起诉,是因为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便可申请强制执行。离婚案件是民事纠纷,及时一方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抚养费,也是不会赔判刑的。这也就回答了“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这个问题。对于拒不给付的现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人们法院起诉,强制要求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权是离婚之后,双方发生纠纷的内容之一,夫妻之间离婚,无非就是财产纠纷还有子女抚养权归属纠纷等问题,如果一方已经依法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根据规定支付到其成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我国的土地施用集体所有制,没有属于个人的土地,部分主体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对于部分土地的征用以建设其他产业的行......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对员工因公受伤的伤情和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的行为,但鉴定结果并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对于存在异议或者不满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但申请复......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别人名下怎么办?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别人名下怎么办?夫妻共同财产在别人名下的,应当先追回财产,再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国家构建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保障性待遇,具体包括五种社会保险和一种公积金。五种社会保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涉嫌盗窃犯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针对财产的犯罪,与抢劫、绑架等犯罪相比,盗窃罪的人身危......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和约定,此时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会为当事人......


·房屋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房屋漏水物业有责任吗房屋漏水,如果是属于楼顶漏水或者是小区的共有面积漏水,那么物业需要在维修基金里面拿钱出来修理。实际上,维修基金也是各位业......


·通常哪种自诉案件可以反诉
      通常哪种自诉案件可以反诉一、通常哪种自诉案件可以反诉?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的主要流程?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的主要流程?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


·实用新型驳回复审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驳回复审费用是多少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复审费。根......


·夫妻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吗?
      一、夫妻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吗?夫妻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的。没有能力请律师或者应诉的时候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填写的资料需要当事人到当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