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一、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姻。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就是触犯了婚姻法,而且这也是属于故意的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从而被判有期的徒刑,而且在处理的时候也会按照犯罪的情节来进行办理,最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法律流程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
      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133条,交......


·一、代位继承儿媳有这个权力吗?
      一、代位继承儿媳有这个权力吗?代位继承儿媳一般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由我国境内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如何认定的?
      高利转贷罪,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规则的,是需要判断它的主客观的条件然后再进行认定罪行的,而且,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要综合考虑各方面......


·民法典第62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62条内容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对于原来的民法通则做了很多新的调整和更改,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权责的内容主要在《民......


·在我国关于公司融资什么意思
      现在的金融市场当中,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融资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和对于我国的财经市场有一定了解的相关人员,对于公司融资应该说......


·征用农民耕地如何补偿
      1、农村占用土地补偿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疫情期间辞退试用期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疫情期间辞退试用期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一、疫情期间辞退试用期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1、按照国家规定,疫情期间,公司和单位不能无故辞退员工,即使......


·如果批捕后还会放人吗?
      一、如果批捕后还会放人吗?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人的行为不够进行起诉会对其进行释放。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


·交强险医药赔偿超过1万如何分摊?
      交强险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必须要缴纳的保险,所以说有车的家庭基本上汽车都会有交强险。交强险对于汽车方面的作用是非常的大的,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对于交......


·违建买受人,遇到强拆如何维权?
      违建买受人,遇到强拆如何维权?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