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网上通缉的对象必须具备哪几个条件

我们说的通缉其实一般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逃跑的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一种措施。但要想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通缉的话,也是需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才行。这里就具体区分为了传统的通缉和网上通缉,不过在对象要求上面都是一样的。那么网上通缉的对象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网上通缉的对象必须具备哪几个条件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命令。通缉令一般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及衣着、语音、体貌等特征和所犯罪名等,并且附照片,加盖发布机关的公章。缉捕归案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通知撤销通缉令。由于通缉是侦查中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措施。本条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发布通缉令。这样规定一是因为通缉是执行逮捕的继续,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执行逮捕权;二是考虑公安机关的装备比较全,力量强,具有相应的强制手段,有利于将犯罪嫌疑人及时抓获归案。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中,需要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应通过公安机关进行。通缉发布后又发现新情况的,可以补发通报。对不知真实姓名和住址,只知其外貌特征、作案手段、携带赃款赃物等情况的,可以采用通报方式查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但实际上在通缉对象需要具备的条件上面都是相同的,而进行通缉自然少不了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的话违法进行通缉此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铺投资的法律风险
      商铺投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加强合同履行的保证能力。在“售后包租”的销售模式中,最好要求开发商的投资商对商铺投资收益进行连带......


·我国不安抗辩权的由来是什么?
      我国不安抗辩权的由来是什么?说到不安抗辩权,相信您一定会和合同联系起来,其实,我国不安抗辩权的由来也是和合同的签订有着一定的关系的,而且,我......


·一、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一、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具体的理由如下: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不过既然是公司就必须先设立否......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一、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所依......


·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侵占罪是针对财产的犯罪,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侵占行为就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需要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而在被认定为......


·公安部醉酒驾驶应该如何处理?
      公安部醉酒驾驶如何处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回避的法定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


·结婚前男方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
      结婚前男方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全款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只是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女方对该房产......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是城市化建设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它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那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然是要安全的,而为了保......


·八级伤残有护工费赔偿吗?
      一、八级伤残有护工费赔偿吗?八级伤残,听到这个不了解的人会觉得这个级别是特别严重的,但其实伤残级别是分为十级的,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