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工资怎么发?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工资怎么发?
  
  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有明确说明。若工伤职工还处于停工留薪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如果发现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
  
  2、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一是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二是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3、在计算单位违法行为造成你的待遇损失时,是否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要看你的实际工资是否超过了所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只能按3倍计算,如果未超过则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假如你当地所在市平均工资为800元,那么由于你工资超过800的3倍,只能按2400元计算,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3倍就3000元,你的工资未超过,就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
  
  4、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应该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鉴定完毕以后,不一定还可以享受到停职留薪待遇的。所以工伤鉴定后工资怎么发要取决于工伤鉴定的结论,如果工伤鉴定结论书当中显示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话,工伤期间的工资和员工本人上班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是一样的。不过停工留薪的期限最长是不会不超过12个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吗?
      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吗?1、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缴纳工伤保险,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2、单位应......


·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撤销权,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那么,从法律的角度......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是什么意思?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是什么意思?一、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是什么意思?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接受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诉讼代......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与分割可以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与分割可以吗?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与分割的。一般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


·企业改制归哪个部门管?
      企业改制归哪个部门管?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被时代淘汰掉,不少中小企业都采取改制的方法来适应这个时代。那么人们就会......


·破产保护有什么好处 在当今社会中公司破产已经很常见,破产保
      破产保护有什么好处在当今社会中公司破产已经很常见,破产保护的事情也越来越多,破产保护有很多的好处,我们通过破产保护可以训扎新的商机来让公司......


·农安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安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农安县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


·遗弃武器装备罪既遂怎么判?
      遗弃武器装备罪既遂怎么判?遗弃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条【遗弃武器装备罪】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新婚姻法配偶去世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即代表婚姻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们思想越来越开放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们思想越来越开放。很多家庭出现矛盾之后,婚姻出现问题之后选择离婚。离婚的案件越来越普遍。但人们并不是完全了解离婚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