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类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国家赔偿法,那么该法绝对不应该只成为摆设,您只要有切实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相关权益,被国家有关机关遭到了侵犯,不管维权的过程有多么的困难,最终法院是会给予当事人一个公正裁决的。另外我国也对国家赔偿的类别进行了划分。那么,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类?
  
  一、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类?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2、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3、司法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要给予有限制的赔偿。公民在受到不公正的损害后可以申请司法赔偿。
  
  二、国家赔偿追偿制度
  
  在国家赔偿法中,追偿权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追偿权是一种权利。即: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要求该公务员偿还所赔金额的权利;另一方面,追偿权又是一种制度,也称追偿制度。具体可以理解为: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偿还赔偿金额的制度。《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伺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同时体现国家赔偿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追偿权和惩戒权的规定,惩戒权是指既要惩罚,也要追责。
  
  三、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到时间点b 的时间。
  
  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的类别一共有三种,分别是行政、刑事和司法赔偿。所谓的行政赔偿就是说行政机关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类似于工商部门非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就可以申请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您应该比较熟悉,还有司法赔偿是指在诉讼的过程当中,诉讼程序出错导致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也可以申请司法赔偿。所以了解过国家赔偿包括几类以后,结合自己的情况就知道属于哪一类别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2023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2023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一、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应该如何认定
      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个人或者单位非法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运输弹......


·错误逮捕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错误逮捕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


·监外执行没去报到会如何进行处罚?
      监外执行没去报到会如何进行处罚?监外执行不去报到严重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收监执行。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执行方式,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


·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由交警部门居中进行调解。此时法律规定,必须要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的申请,否则的话是不能能进......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一)普通住宅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


·遗产分割公证告知书
      遗产分割公证告知书尊敬的当事人: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遗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


·非法吸量刑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非法吸量刑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非法吸量刑最新司法解释,我国刑法规定,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应当......


·最新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有哪些?
      最新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有哪些?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没钱支付抚养费没工作怎么办?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且确定好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承担一笔抚养费。具体金额多少可以由双方协商......


·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在实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