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高温费几个月发放?

高温费几个月发放?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高温费一般都是在夏天温度开始升高之后就开始逐步发放的。但是因为各地天气温度状况都会有所差别,所以每个地区的有关部门都会因地制宜地规定高温费该发放多少以及什么时候发放最合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试用期未过的员工能否辞退
      试用期未过的员工能否辞退?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


·对贪污受贿人员批捕流程是怎样的
      一、对贪污受贿人员批捕流程是怎样的检察院批捕的流程是: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申请、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公......


·劳动仲裁结案书拿了可以再调解吗
      不可以,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但是可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劳动纠纷案件,首先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当事......


·夫妻离婚给付经济补偿条件怎么要求的
      夫妻离婚给付经济补偿条件怎么要求的一、夫妻离婚给付经济补偿条件怎么要求的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1、夫妻已经约定婚......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后果是什么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后果是什么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根据《......


·私拿公司钱怎么判刑
      视情况而定,如果数额较小则不判刑,公司给予处罚;若数额较大,则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数额巨大,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


·回迁房二手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因为在销售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回迁房二手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因为在销售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所以我们能以相对低一些的价格购买到回迁房,但是有的回迁房有的有房产证,有的回迁房......


·盗窃当场发现的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一、盗窃当场发现的犯罪未遂如何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


·如何确立校企合作劳动关系?
      如今校企合作已成为一种很热门的模式,因为校园和企业可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能够为学校和企业实现双赢。而为了校园和企业能够更好的合作,对劳......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