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各地政府有权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了体现公平,使公民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后,依旧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在征地后,需要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征地款。各地的补偿款的支付规定是不同的,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周期相同。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安徽省人民政府2015年2月28日可以知道,近年来,安慰的经济发展呈现出上升的状态,即使是在同一个省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方的补偿标准也是存在着差异的,安慰省各地在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时,必须参照安徽省征地补偿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怎么办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怎么办一、恶意转移财产的概念法律名词。“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股份作为一种财产的特殊表现形式,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经济社会中股份持有人会由于种种原因转让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屡见不鲜......


·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但这也是有具体的保护对象的,那么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呢?对于大部分人来讲......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中介是否可以收费?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中介是否可以收费?二手房房屋买卖中介可以收取居间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


·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
      遗弃孩子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遗弃孩子的行为都会被司法机关所受理的,根据规定遗弃小孩有罪吗?一旦被认定触犯了遗弃罪,是会......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非吸受害人能拿回钱吗
      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申请工伤认定书怎么写?
      无论是从事什么行业什么职业,都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安全,工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必然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而在这种情......


·一、被拖行摔伤算交通事故么?
      一、被拖行摔伤算交通事故么?算是交通事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