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二) 一房两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前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得预售商品房。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二、退房后购房者应注意什么
  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然后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2、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并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3、办理保险退保手续。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4、定金问题。《合同法》第116条具体内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虽然法律规定,在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情形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但是更多的时候,购房者提出退房,会受到开发商的种种抵制。因此,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建议最好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样处理起来对自己也是有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要想开车上路必须首先取得驾驶证,否则就是无证驾驶要被处罚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交通安全考虑,即使已经会开车但是缺乏制度约束只会......


·多次盗窃判缓刑可以吗,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
      我们知道,触犯盗窃罪,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多次盗窃,还可以被判处缓刑吗?我们......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几年?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几年?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判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


·国庆加班几号有加班工资
      国庆加班几号有加班工资根据规定,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10月4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


·噪声国家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噪声国家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


·以下几种情况,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有时候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对方归还借款,却被法院判决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这是什么原因呢?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就容易发生工伤。有的工人被硬物砸到导致脑震荡,为了明确赔偿标准,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


·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一、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苏州市社保补缴的政策是什么?
      苏州市社保补缴的政策是什么?1、人员范围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


·信用卡欠款50万判多少年?
      一、信用卡欠款50万判多少年?信用卡欠款50万,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