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了减刑制度,主要是针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符合法定条件,就能够争取减刑,那具体来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减刑?减刑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刑法规定了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情况,适用的时候要慎重,那争取减刑时要注意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减刑
  
  1、可以减刑的情形: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2、应当减刑的情形:
  
  “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争取减刑时要注意什么
  
  1、判处管制、拘役:
  
  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以及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酌情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有期徒刑:
  
  (1)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2)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处无期徒刑:
  
  (1)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此后减刑时可以适当从严。
  
  我们了解了减刑的相关知识。在监狱服刑期间,要积极主动地接受改造,争取减刑。如果确实符合法定情形,要珍惜机会,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代理申请减刑的具体事宜,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贵阳工伤鉴定标准认定标准范围有哪些
      贵阳工伤鉴定标准认定标准范围有哪些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


·被非法集资骗了怎么办
      集资和诈骗的这种活动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而且国家基本上每一年都会将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公司和单位,通过公共媒体向我国公民进行宣布。除此以外,现......


·一、买卖不破租赁抵押权优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抵押权优先吗?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租赁权是债权,一般情况下物权优于债务,但根据《合同法》、《民通意见》有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由的特征有哪些?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由的特征有哪些?1、对象的广泛性。此类纠纷涉及的对象包括普通日用商品、食品、药品、大宗商品、奢侈品等多种产品类型,其中较为典......


·中国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谁?
      中国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谁?埋藏物,顾名思义,也即在地底下发现的物,通常情况下,埋藏物是早在古代就已经埋藏于地底下了。由于时间久远,故而无......


·如果可以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可以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材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


·(一)国有企业人员醉驾被拘役,会被开除吗?
      (一)国有企业人员醉驾被拘役,会被开除吗?1、判处拘役、管制的可以不开除。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


·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刑事案件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批捕的刑罚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决定的刑期,有期徒刑最低为6个月,被判拘役的最低为1个月。批捕后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


·行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


·承运人免责事由具体?
      承运人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一、承运人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