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时效的分类有哪些
一、普通诉讼时效时限
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可分为以下三类: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但是,这四种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有的已被后公布的单行法修正,按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该适用新法律的规定。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即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应适用特别法规的特殊时效;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因产品责任的赔偿请求权,应适用特别法规定的2年特殊时效。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与一般和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不同,该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特殊主体”。那些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只能适用一般时效。
二、特殊诉讼特殊诉讼时效
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比较,其不同可分为这样两类:(1)时效期间不同。有的期间比较长,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也有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致的,如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以外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还有短于2年的,如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2)时效期间起算不同。如海商法第258条第1项规定: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三、特殊时效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综上所述,主要介绍了合同诉讼时效的三个分类,同时提出合同诉讼时效对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存在有很大的影响,同时提醒债权人需要严格谨慎的对待合同诉讼时效。若果还存在有其他相关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并购重组的好处有哪些?对公司发展有什么意义?
并购重组的好处有哪些?对公司发展有什么意义?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产业资金链遇到瓶颈时,企业就应该考虑给公司融资,并购其他公司来达到增长资金......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的事情常常发生,但不是所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
·监外执行有哪些不自由?
监外执行有哪些不自由?一、监外执行有哪些不自由?监外执行有的不自由是必须要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当中的规定,其中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
·精神病患者犯罪承担法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犯罪承担法律责任吗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有关精神病人是否承担刑事责......
·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那通常情况下,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若你......
·危险驾驶罪是否适用缓刑?
在我国国家驾驶人员的行为准则为应当进行规范化管理,于是便有了交通法的颁布和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其中关于醉驾的处罚中也会有相应的徒刑判处。......
·离婚争取抚养权会查征信吗
不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
·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可以吗?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主要是发生的时间段不同,法律效力不同。(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
·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一、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