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属于怎样的犯罪类型
一、聚众斗殴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我国在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中明文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所以聚众斗殴罪属于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
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条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结合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已经清楚聚众斗殴罪属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而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法律中规定此时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之后,那么才能认定为犯罪,之后也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是什么?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
·行为人参与国际贩毒罪情节严重吗?
行为人参与国际贩毒罪情节严重吗?一、行为人参与国际贩毒罪情节严重吗?情节严重。《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
·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
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在我们国家有一种保险叫做代驾责任保险,是为了预防你在叫代驾是车事故的责任险。如果发生代驾事故是可以要求代驾公司赔......
·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复议?
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复议?一、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复议?行政处罚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
·软件著作权归属协议
软件著作权归属协议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在通常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一般属于软件开发者享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
·一、有关抚养费之事的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
一、有关抚养费之事的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
·被迫犯罪怎么样判刑
有可能判刑,但一般会减轻、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迫犯罪叫胁从犯。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
·根据相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注册资本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资本,必须要达到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最低限......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职务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其中包括了很多《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如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等,因此在有职务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
·被告人认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被告人认罪法条内容有哪些?《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
·路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城镇路灯为政府的节能工程就做出了很大贡献的,现在我国在路灯方面的建设已经由城市逐步开展到农村。这些路灯不仅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照明的功能,在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