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量刑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我们粗略了解到四川诈骗罪,在生活中怎么做到不被骗,尤其是网络诈骗,大学生都不能幸免更何况身边的父母亲、亲戚朋友们。所以希望您能够多去了解相关的法律资讯提高自己的防范心。我们也希望以后诈骗能够减少,不要给社会带来不安,您在平时也要提高警惕,谨防被骗,不要造成财产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未成年人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未成年人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国内分公司设立步骤如下:一、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经验收人员第一次审查后,发出“验收通知书”或“收到申请材料”;如果......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十问涉及什么知识?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十问涉及什么知识?解除合同经济赔偿金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薪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定......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如何计算?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估价如何计算?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有计算公式。但是要确定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前两个价格是由市国土房......
·高空坠物公平责任体现在哪些方面?
现在高层小区很多,不少人生活习惯不好,将花盆等物品放到阳台的边缘,这样遇到大风天气,花盆可能坠落砸伤路人。在找不到侵权人的情况下,整个楼的业......
·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不参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一)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偷逃增值税应该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协议离婚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一)协议离婚1、双方先协商好,达成共识,最好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一、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
·开庭退回补充侦查可以吗?
一、开庭退回补充侦查可以吗?是可以的;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