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1、从法律关系上仔细鉴别。加工承揽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外在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容易使人产生混淆:
  
  (1)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指示完成承揽事项;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业务安排完成工作事宜。
  
  (2)承揽人以承揽成果作为代价换取定作人支付的报酬;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以自身劳务的付出为前提换取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因此,表现为二者均有一方为金钱的支出者。
  
  (3)承揽人可以再定作人要求的地点完成工作,也可以自行选择工作地点;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般都在固定的场所提供劳动。外在表现为二者的工作场所有可能重合。
  
  在对二者进行认定时,应从法律关系上准确把握二者的主要区别:
  
  (1)法律地位方面:承揽人与定作人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定作人如果改变先前的定作方案,需向承揽人赔偿因其擅自改变指示而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如要调整先前的用工方案,如在法定范围内,无需与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
  
  (2)形成条件方面:承揽人与定作人只需达成合意即可成立加工承揽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立还需要经过较为正式的招聘程序,并以工作证、服务证等形式表现出来。
  
  (3)报酬支付方面:承揽人领取定作人支付的承揽报酬时一般无需正式交接手续,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般是以工资形式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以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形式明确记录。
  
  2、从证据规则上严格把关。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牵涉到很多相似法律概念,因此,更应谨慎对待。
  
  (1)证明力位阶方面: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原件证明力要大于复印件、复制品的证明力,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要大于有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2)采证原则方面:孤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证据材料需形成合理证据链。
  
  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5、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无效 。
  
  无论是何种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在受到侵害之后,都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也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则、流程的规定的,审理案件。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老公在外面有孩子算重婚吗?
      老公在外面有孩子算重婚吗?在外面有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


·公司法人变更由谁承担债务?
      公司在获得法人身份后,并非意味着在公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变化,根据规定,在变更之后,需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以公告等方式让债权人知......


·国家哪些部门是解决医患纠纷的?
      国家哪些部门是解决医患纠纷的?近些年,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各种关于医患纠纷的新闻,有的家属在医院门口大肆喧闹,有的通过互联网来传播,更有甚......


·行政处罚听证条件福建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条件福建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听证条件福建是什么?行政处罚听证条件主要有:(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


·20万诉讼标的立案之后诉讼费是多少?
      20万诉讼标的立案之后诉讼费是多少?一、20万诉讼标的立案之后诉讼费是多少?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


·法律援助打官司要收费吗?
      法律援助打官司要收费吗?一、法律援助打官司要收费吗?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


·新工伤伤残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新工伤伤残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一、新工伤伤残评定标准是怎样的?新工伤伤残评定标准是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来进行1~10级的等级方面的划分,根据《劳动......


·离婚案件中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离婚案件中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我国网络诈骗1000能立案吗
      我国网络诈骗1000能立案吗网络世界是一个便利的世界,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既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也便利了某人破坏别人的生活。很多人利用网络的技术,......


·用人单位发的过节费扣税吗
      用人单位发的过节费扣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